※欲取消本項減免者,請學生本人備妥切結書掃描並E-MAIL至日間部課指組/進修部學務組信箱,以利更改註冊繳費單金額,再自行至校外申請該部會相關就學費用補貼措施。(學雜費減免者請直接送交減免申請書及相關文件,不用填寫此切結書)
 
 
信箱如下:
日間部課指組 ltu1720@teamail.ltu.edu.tw
進修部學務組 ltu2640@teamail.ltu.edu.tw
 
※ 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(就學補助)即為行政院公告之「加碼減免公私立大專經濟弱勢學生學雜費」項目,爰本項規定須於上學期提出申請,如未於112學年度第1學期未提出申請,112學年度第2學期則無法再申請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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